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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i7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森林草原防灭火个人心得体会 今年春耕以来,虽然我县出台一系列森林防灭火命令和规定,但因森林草原面积大,防控战线长、基础设施滞后、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大等问题突出,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此项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必须高度重视、利剑高悬,时刻保持警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现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_州_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主动配合督导工作,积极履行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坚决清除各种盲目乐观思想、坚决消除视而不见的麻痹作风、坚决去除消极畏难情。
二、用好“显微镜”,细心监督纠细节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无疑是一次“全面体检”,对于我院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加强有效监督意义十分重大。检察机关承担着国家法律监督职责,肩负着保护环境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神圣职责,加大对环境资源的司法监督和保护力度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尤其第二部(生态环境部)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大对环境保护司法监督力度,依法打击环境保护领域的犯罪活动,对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仔细摸排,在执法中消灭盲点,排除火情隐患。要充分利用好现代科技贯穿司法实践活动中,如使用无人机测绘、水质、土壤监测等设备对我县重点地段进行摸排。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执法模式的新内涵,提高检察人员的执法综合能力。
三、握好“放大镜”,互融互通促合作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涉及多环节、多领域,贯彻于整个社会。在司法层面:应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合作,准确把握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统一执法尺度和证据标准,同时要深入一线执法部门和人民群众中宣传保护环境特别是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
2021-3-20 9:22:5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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