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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开展“大培训”活动确保农民用种子安全
投稿人:lsc286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6 12:18:19  

围场县工商局开展“大培训”活动确保农民用种子安全    围场县工商局、县消协、县种子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深入开展“四大一推一建”活动要求,为使全县广大农民使上优质放心的种子,确保全县农民增产丰收,近日,在围场一中举办了全县种子经营从业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种子经营从业人员达280余人,履盖了全县37个乡镇。

培训班上,省人大代表、围场农牧局特高级农艺师、县种子协会名誉主席丁明亚到会,并对广大种子经营从业人员提出了要求:一是全县种子行业协会在农民购种前要加强对种子经营从业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以农业部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强化法律意识;二是进行有关种子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树立服务农民的意识;三是广大从业人员高度关注所经营种子的质量,树立把好质量关的意识;四是必须合法经营,树立种子销售责任意识;五是规范种子经营理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县农牧局种子执法监察大队、县植保站的同志,就如何对种子进行检测、如何进行试验示范,以及对引种备案的具体要求、做法,向广大从业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对经营种子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问题做了重点强调说明。要求种子经营户,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县农业部门将进行检查或抽查,对违反规定者,严肃查处。县消协向学员们通报了2009年我县因种子问题发生的几起消费纠纷及处理结果。结合有关案例,讲解了《消法》等有关知识。通过学习,强化了学员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有关的赔偿意识,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培训班上,相关同志提醒学员们:一是要求广大经营者一定要在取得种子经营有关许可证手续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热照后方可进行经营;二是要在进销种子时,索证索票,严格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种子留样备查”和“两公式”制度;三是在引进新品种时,一定要到县农业主管部们登记备案,同时做好试验示范,经农业主管部们批准后再进行推广;四是要认真审查种子生产企业的农作物种子广告内容,防止虚假广告误导,同时对广告页要求厂家盖章签字留存备案,以免给广大农民及经营者自身造成经济损失。学员们认为举办这个培训班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纷纷表示,一定要遵章守纪,把《种子法》学深学透,深刻领会,守法经营,照章办事。提高思想认识,提高经商理念,明白不仅仅是卖一点种子、挣点钱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广大农民一年收成的大事,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给全县广大农民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优质种子,让广大农民朋友买的放心,用的放心,是经营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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