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大石头法官当事人 忘不掉的情感记忆
投稿人:康广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1-21 6:37:20  

大石头法官当事人 忘不掉的情感记忆 大石头是当时临沂地区(现为日照市)莒县的一个比较偏僻的小山乡;穆得暖是莒县大石头乡穆家庄的一名离婚当事人,她是我在当法官后认识的第一名当事人,也是我认识的最不幸更谈不上有丝毫幸福感的一名女性当事人。在法官生涯二十多年里,我认识的当事人(包括女当事人)千千万,唯独穆得暖那一棵为了追求个人的婚姻幸福而不停地奔走呼号的真情深深的打动了我,也正是她的这份痴情和永远也划不上句号的离婚案件让我对我国的天理、国法和人情及法治建设有了更深的体会。
1988年秋我作为我们村的第一名大学生,带着对法制的无限眷恋和崇敬之情而有幸被选送到莒县人民法院实习锻炼。报到后尤其令我感到意外和无比自豪的是我居然也是该院的“第一名大学生”。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发誓要以法为是,以民为天,为党和人民的法制事业奉献出自己的光和热。
88年底,院里为了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每乡一庭的”指示精神,派我到大石头乡搞试点,办公室就和刘乡长挨门。大石头乡就建在丘陵上,当时乡里只有一台发电机,一辆“吉普车”和派出所里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刘乡长每次出发多半是坐派出所里的三轮摩托车。由于离县城路途遥远,再就是前些天由于三轮摩托车拐弯急,不小心将刘乡长从三轮车跨斗里播了出去摔折了腿,病未痊愈,刘乡长旧印乡里事多提前来上班,我和刘乡长便成了乡里的几家常住户之一。穆得暖家(婆家)就住在乡政府南几十米处,她属于“三转成婚”,因对父母包办婚姻不满而在几年前就提出了离婚,但是至今未如愿。多年来她到处上访,呼吁婚姻自由。对于穆得暖离婚一事,乡政府及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其实都知道,但大都认为其是大逆不道。有一天,穆得暖被其夫暴打后,听说县法院有法官住乡里,便来找我求助,我随即跟她到其家里进行劝解,她家里简直一贫如洗,连一个象样的座位都没有,“堂屋”里居然喂着一窝兔子。她丈夫人不但野蛮而且粗鲁,对我的法理情理不但全然不顾,而且公然在我面前抓着她的头发就“往死里打”,我上前劝解,连我的衣服也抓坏了。我到其村里了解情况并请求村干部配合做工作,但令人费解的是村里不但不配合还说得暖不守妇道,打得对,如打不改还会到处跑。还说她提离婚多年来没人理,省、地区、县里法院都管不了,劝我也别管。
我回去后和刘乡长反映情况,刘乡长也一样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劝我别管,免得引火烧身。后来,我到她娘家见了她父母弟兄,对她家大讲人权、法制和婚姻自由,但她家到最后还是坚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对得暖常年上访流浪视而不见,即便是得暖偶尔回娘家一趟也从不留宿,致使她常年露宿街头,身心健康遭到严重摧残。就这样,不论春夏秋冬,寒暑往来,穆得暖为了自己的人权、幸福和自由孜孜以求,省、市、县里来回奔走。
今天,我所在法院每年都有数百起的离婚案件,其中调解离婚的占绝大多数。每当看到那一对对曾经甜蜜恩爱过的夫妻在离婚调解书上心平气和地签字的那一刻,我都会想起穆得暖那一双充满期盼而又无助的眼神。也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今天的大石头人民理解她了吗?但无论如何,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为自己的无助而感到深深的内疚,有时候我想假如她是我的姐妹……

康广海,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法学会会员、汶上县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先后从事民事、刑事审判、审判管理和司法改革等工作,酷爱法学研究,多次参加法学研讨会,共发表法学论文二十余篇,获得国家级及省市县一、二、三等奖十余项。联系地址: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南门大街555号) 邮编:2725500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