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县农业局等单位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工委、县府各部门: 根据《**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单设各县畜牧兽医局的通知》(*编发〔2006〕62号)文件精神,撤销原**县农牧局,组建**县农业局和**县畜牧兽医局。为便于开展工作,从即日起启用“**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汉文印章各一枚,原“**县农牧局”、印章作废。
附件:1.启用的新印模 **县农业局印模 **县畜牧兽医局印模 2.作废的旧印模 **县农牧局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