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用户登录 会员注册 发表作品 会员中心 在线客服 服务手册 赞助汇款 供稿案例
兑换奖金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秘书网 >> 文章中心 >> 范文集锦 >> 毕业论文 >> 正文
相 关 文 章
贵州省黎平县九潮镇:法治宣
民乐县人社局劳动法律援助工
桂阳县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积极
抚顺市享受法律援助不必走出
人大监司工委主任退役军人和
人大副主任全市城乡困难群体
目无法纪强占基本农田建房 
桂阳县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积极
在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
律师服务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诚邀您加入中国秘书网职业联盟QQ群,这里汇聚了许多文字朋友和领导!
法律类毕业论文《试论安乐死合法化》
投稿人:海豚阿甘… 来源:会员投稿 时间:2009-11-6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内容预览:

试论安乐死合法化 海豚阿甘  [内容摘要]  安乐死是人的一种权利,是人生命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个人不仅有对生命的维护权,同时在适当的时候,也有对生命利益的支配权。一个人提出安乐死的要求,是符合现代伦理道德要求的,其权利也是符合宪法规则的。坦然的面对死亡,尊重患者的意愿,使身患绝症,濒临死亡的病人安然的离去这是人道的。安乐死是个人在特殊情况下,对自己生命利益的支配,并不侵害社会他人的利益。人的这种权利必须以立法的形式,加以明确。世界上很多国家对安乐死立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随着社会的发展,安乐死合法化的条件趋渐成熟,并有严格的程序作保障的。安乐死合法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现……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现在可以微信红包支付了↗ 没找到吗?请点击这里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点击联系在线客服】【发表评论】【打印本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公告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联系在线客服

    Copyright © 2006 中国秘书网|Chinami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及IE6.0以上浏览器对本站进行浏览
    【24小时服务电话和微信号】13626366801 QQ咨询:329912878 邮箱 mishu@vip.163.com
    严正声明:本网是原创作品的自由交流平台,会员投稿请不要上传他人作品,本网作品源自会员投稿,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探讨之用,严禁其他用途或商业传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如有人恶意冒充网络作者向本网投稿,并被本网接受录入非其所有的原创作品,或作品内容违反有关规定,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保证在接到投诉并经验证属实后,于第一时间内删除该作品。谢谢合作!
    桂ICP备05012998号

    Welcome To Www.Chinamishu.Net, 中国秘书网是创造资源财富,实现资源价值,增强个人才能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