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用户登录 会员注册 发表作品 会员中心 在线客服 服务手册 赞助汇款 供稿案例
兑换奖金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秘书网 >> 文章中心 >> 范文集锦 >> 学术论文 >> 正文
相 关 文 章
关于长壁后退式正规回采工作
当前创建良好税收环境需要解
七律 石头城怀古
株洲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走
人大理论研讨论文 增强代表
运输行业存在的风险漏洞状况
县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
区税务局持续推动国际税收工
税务局成品油市场税收秩序整
税务局“服务于民、高效便捷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诚邀您加入中国秘书网职业联盟QQ群,这里汇聚了许多文字朋友和领导!
论税收代位权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投稿人:wuzuxia 来源:会员投稿 时间:2008-10-23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内容预览:

代位权制度移用于税法,是私法公法化的一个典型实例。本文从税收代位权的成立要件、行驶要件入手,力图为税收代位权的正确行使提供合理的方式,为我国的税法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摘要:“有权利必有救济”,这是建立权利保障机制的法理所在。代位权是合同法上一项重要的制度,它的产生有效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税收债权作为“公”债,在实现的过程中不免遇到各式各样的障碍,这些障碍阻滞了税法的运行,破坏了税收法律制度。作为债权保全措施之一的代位权移用于税法,在预防税款流失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税法的一大制度。但“凡事有利必有弊”,为维护社会秩序,预防权力滥用和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应对税收代位权的适用加以明确的规……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现在可以微信红包支付了↗ 没找到吗?请点击这里联系我们!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点击联系在线客服】【发表评论】【打印本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公告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联系在线客服

    Copyright © 2006 中国秘书网|Chinami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及IE6.0以上浏览器对本站进行浏览
    【24小时服务电话和微信号】13626366801 QQ咨询:329912878 邮箱 mishu@vip.163.com
    严正声明:本网是原创作品的自由交流平台,会员投稿请不要上传他人作品,本网作品源自会员投稿,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探讨之用,严禁其他用途或商业传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如有人恶意冒充网络作者向本网投稿,并被本网接受录入非其所有的原创作品,或作品内容违反有关规定,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保证在接到投诉并经验证属实后,于第一时间内删除该作品。谢谢合作!
    桂ICP备05012998号

    Welcome To Www.Chinamishu.Net, 中国秘书网是创造资源财富,实现资源价值,增强个人才能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