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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民生之本 贵在和衷共济——正确看待下岗失业现象
投稿人:佚名  文章来源:会员投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9  

——干部群众关心的25个理论问题(8)

    在辽宁省鞍山市,有一家名叫“康尔福”的刮痧连锁店,它不仅为鞍山市开创了一个新兴的服务领域,而且先后免费培训了2000多名下岗职工,安置推荐800多人重新走上工作岗位。谁会想到,“康尔福”的创办人原来也是一位下岗女工。下岗后,她曾感到失落和困惑,但没有消沉,而是根据自身条件,悉心学习刮痧、按摩、拔火罐等传统中医疗法。经过不懈的努力,她掌握了专业技术,积累了管理经验,终于取得了今天的成功。这个事例,可以使我们感受到千百万下岗职工自强不息、勇闯难关、开创新事业的宝贵精神。同时也应看到,还有许多的下岗职工尚未再就业,正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下岗失业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失业增加缘何起

    有人问:社会主义就是要让人人有饭吃,为什么会出现失业?我国经济这些年来持续发展,为什么下岗职工却增多了?这个问题既与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有关,也与我们过去的政策有关。具体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与经济体制的转变有关。改革开放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企业劳动力资源配置,主要通过政府计划,实行统包统分。不管企业是否需要,国家每年都强制安排大量人员进入企业,造成企业内部一个人干的活,两个人甚至几个人干,人浮于事,缺乏效率。现在发展市场经济,企业要想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减员增效”是一个重要途径,难免出现下岗失业现象。另一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的那些企业,也会使职工大量地离开原来的岗位,寻找新的就业出路。

    二是与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关。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必然伴随着结构调整。一般来讲,第一产业(即农业)从业人员的比例会不断下降,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则不断上升,由此就会带来劳动力的流动和就业结构的变化。例如,前些年我们大力发展工业,第一产业的人大量往第二产业走,好多农民被招收成工人;现在,服务业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就业比例就会增大,一部分职工也就要从二产分流到三产上去。所不同的是现在的分流不是过去计划经济下的调配,而是由工人自己找新的工作岗位,在新的工作岗位确定之前,这部分工人实际上就处于下岗失业状态。

    三是与我国人口多的国情有关。人口众多是我国的一个显著特点,这既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人力资源,也为我国就业安排增加了巨大压力。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未来5—10年,全国每年新增的适龄劳动人口不会低于1000万,加上现有的1400多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以及1.5亿以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构成巨大的就业压力。所有这些都增大了下岗职工重新就业的难度。

    由此可见,下岗失业现象的存在,既是历史遗留的老问题,更是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要靠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当然,如果不改革,下岗失业问题可能一时不会如此突出,但是,它会带来整个经济发展的停滞和倒退,反而造成更加严重的问题。所以,我们说下岗失业是前进中的问题,是通过改革发展可以逐步解决的问题。

    面对下岗要振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下岗和失业,对任何人来讲,都绝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因为毕竟它使个人的事业发展和家庭的生活境遇面临新的压力。同时,也要看到它蕴含着新的人生机遇。现实生活中大量的事例告诉我们,面对下岗,只要正确对待,广开思路,就能够打开一片新天地。

    第一,就业观念要转变。在计划经济时代,实行的是“大锅饭”、“铁饭碗”,人们往往一次就业定终身,人员很少流动,也很难流动。于是,人们就往往把流动看成是不太正常的事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要从不赚钱的地方向赚钱的地方流,从低效益的地方向高效益的地方流。资本要流动,必然使得人员跟着相应流动。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就业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在流动中寻找新的发展机遇,可以拓宽新的生存发展空间。那种认为只有端着“铁饭碗”才算就业的旧观念要摒弃。要树立这样一种新观念:凡是通过自己合法劳动获取报酬的,都应算就业。有的下岗职工说得好,虽然不能在一个地方吃一辈子饭,但凭自己的本事到哪儿都能吃饭。

    第二,掌握本领是关键。要想一辈子到哪儿都有饭吃,就要具备适应市场变化和新的职业要求的能力。在新旧体制转换、经济结构调整时期,就业竞争很激烈,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也更高。例如,现在有些用人单位提出了这样的就业条件:当司机要兼外联,当电工要有驾照,当秘书要懂外语,这反映出社会的发展进步对劳动力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有事没人干”,这句话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有些岗位人们不想去干;二是有些岗位要求高,去了干不了。这就需要下岗职工不仅要转变观念,调整心态,更要奋发努力,刻苦学习,迅速提高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寻业难,难在无一技之长。俗话说得好:艺多不压身。多一门技能,就多一种选择,多一条出路。无论是在职职工还是下岗职工,都应有危机感,有进取心,在学习和工作中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以适应竞争上岗的新趋势。

    第三,辛勤创业是出路。劳动创造历史、创造财富,创造着我们的幸福生活。无论做什么工作,辛勤劳动都是重要的前提和基础。据有关部门统计,1998年至2002年上半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累计有2600多万人,其中实现再就业的有1700多万人。在再就业的过程中,许多下岗职工谋求新的发展机遇,磨炼了自强自立的品格,扩大了眼界,增长了本领,有的成为新单位的技术骨干,有的还走上领导岗位,涌现出一大批成功者。例如在温州,最富裕的一些个体户,不少人是下岗职工,他们放下架子,不怕苦累,有的从摆饭摊做起,有的从开出租车起步,有的从做小工开始,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使再就业变成再创业。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它令人信服地告诉人们,只要转变观念,善于钻研,肯于吃苦,就能变失业压力为创业动力,就能改变自己的生活境遇,成就新的事业。

    解决就业靠机制

    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既需要个人的努力,也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从政府角度讲,最重要的是要千方百计加快经济发展,这是解决下岗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同时要通过改革,建立行之有效的新机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对于下岗失业者,政府一方面要提供救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还要建立完善的失业保险体系,使劳动者在失业时生活能有所保障。按照中央要求,各级政府积极推进“两个确保”的工作,即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据统计,2001年,90%以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从2001年1月起,实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以强化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各地政府还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长期不能就业的人员,按照这个标准按时发放补贴。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劳动者教育培训机制。不同的工作岗位,需要不同的知识和技能,再就业的关键是要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因此,政府在解决再就业问题时,需要建立多领域、多专业、多层次、多方式的培训体系。对劳动者的教育培训,要从社会的现实需要出发,提高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着重加强技能培训,而不是一般地提高知识水平或文化水平。比如深圳市2001年公布的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中,高级钳工的月薪比硕士研究生高800元。山东省青岛市一家塑料制品公司在2001年秋季外商投资企业招聘洽谈会上,给高级塑料模具技工开出了年薪16万元的“天价”。这些情况说明,在对劳动者特别是对学历和文化程度不高的劳动者的教育培训中,尤其要注意加强技能培训。

    再次,要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与再就业机制。一是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社区的家政服务、社区保安、生活护理和修理维护等便民利民岗位,吸收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二是完善就业服务,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使就业服务机构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延伸,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三是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技能。四是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政府要着力帮助最困难的群众实现再就业。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主要用来安排他们。要把对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延伸到失业人员,促进多渠道就业。五是发展中小企业,这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户数99%以上,就业人数占75%左右。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新增的2.5亿从业人员,85%以上都被中小企业接收。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再就业的主渠道。

    总之,做好下岗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职责。要高度重视和关心他们,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和改善生活条件,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千方百计解决好再就业问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实践,这是整个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就业岗位的不断增加,再就业机制的不断完善,人们就业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当前存在的下岗失业问题一定会逐步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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