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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知识问答(三)
投稿人:佚名 来源:会员投稿 时间:2006-10-9  付费充值 我要投稿  
《公务员法》知识问答(三)

    问:《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 nbsp; 问: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如何使用?

    答: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问: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哪些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答: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问:《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是如何规定的?

    答:《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问:对公务员的奖励有哪几种?

    答: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问:对公务员的处分有哪几种?

    答: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问: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应当怎么做?

    答: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如何使用?

    答: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问:公务员可以在哪些范围内交流?

    答: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问: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调入机关担任哪些职务?

    答: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问:在哪些情形下,公务员需要实行任职回避?

    答: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问: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它待遇的依据是什么?

    答: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问:有哪些情形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答: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问:公务员有哪些情形的,予以辞退?

    答: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问:符合哪些条件的公务员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答: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问:机关可以对哪些职位实行聘任制?

    答: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问:《公务员法》对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公务员,有哪些从业限制?

    答: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问:对违反从业限制的公务员如何处理?

    答: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从业限制规定的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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